文 / 咬到舌头

        还记得早前看这电影是在学校后门网吧的电脑上,当我对这部影像的记忆开始模糊的时候,从百度和一大堆搜索引擎上找寻它才又好不容易看到一次,在加完班的晚上重温。这样的电影带来了童真般的感动。
   电影的配乐太迷人,后来我上网搜来它的原声曲目,听了长长长的一段时间。Bono拉开嗓门的声音让人醉且碎且痛。脑海里闪过Tom一跃从高楼飘下,音乐伴着左右,那种感觉让你触动到眼泪都要掉下来。文德斯是个好导演,或许Bono把剧本给他并带着他来到虚构酒店的屋顶俯视街景时,我想文德斯一下子搞明白:内蕴和外表是两码子的事。作为导演,他是一个救世者也是一个自救者,他借Tom道出:童真是足以使我们成为天使的东西,很多时候,真实与美一样困难,甚至更难,才会有更多人逃避真实。越清醒的人,越感寂寞——甚至不如笑着死去——例如刚刚坠入爱河的Tom。
   故事发生的酒店位于洛杉矶市中心,据说曾是一处胜地,但时至今日,辉煌已成云烟,入住酒店的不再是百万富翁,而多是半疯子、瘾君子、妓女等边缘一族。不是吗?这是一个正常又异类的时代,甚至格瓦拉也成为一种流行。酒店里形形色色的流浪者、精神病人和机会主义者似乎正隐喻着我们心灵的无家可归、物欲至上的偏执狂和玩世不恭、不择手段的急功近利。在这一群人里,只有对一切都无能为力的Tom,仍拥有梦幻般的纯洁。所有的那些功名、富贵、生存法哲……凡此种种,都与他没关系,一层层剥离开去,剩给他的只是一颗仍跳动不息的心,从而“唤醒”这一母题于此得到了淋漓的发挥——爱情“唤醒”了Tom:“我的生命从两周前(认识艾莱丝那一刻)开始”。事实上他比周围那些聪明人更具备感受一句诗和一场爱的潜质,因为他从未被世俗的生产与消费所异化;事实上,他最能直达心性,我们看到了一个最朴质的人的心弦如何为诗情所拔动,灵魂如何为爱情所照亮。
   Tom爱上的女住客艾莱丝是个读书成癖的赤足者和虚无主义者,她甚至否认自己的存在,她的眼神空洞焕散,缥缈无根,但我发觉当她从荧屏上漫然看过来时,含意复杂,有一种专注至极的力量。看着她赤足贴着墙角小心翼翼如猫走过,Tom在他面前语无论次时候,我怦然心动,和Tom一样被她深深打动。tom在那个曙光将至的屋子给艾莱斯念的那首诗:爱情永远不能像树或海,或者其它的神秘事物那样用同样的方式去描述,是眼睛,我们用来观察的眼睛,是圣徒中的罪人,是颜料中的光芒……诗人和傻子,哪个更动人?!
   蓝色,城市的天际线总晕出如此迷人的蓝色,以至于不论是迷幻的诗人还是痴情的傻瓜,都忘情地融入其中,这世界也就剩下这两类人如此浪漫了。艾莱丝,赤脚沿着墙根行走如猫的女孩,最爱窝在书店角落的女孩,抱着书于窗前抽烟的女孩,有灰色眼睛的女孩,总觉得手足无措用双手在身上摩挲的女孩……如tom所说,她的灵魂白天呆在她的身体和她一起行走而夜晚适时离开。
   这是两个纯净的灵魂,即便有个自杀有个曾被强奸。但他们的心灵和眼神里流露的依然是最纯美的东西。所以Tom从没绝望过,他因对爱的希望而离去,绝望的是电影外的我们。Good-bye,my lover,这是生命中最灿烂的一刹那,那一刻起,Tom从此永远地拥有了艾莱丝的爱。
   可是,那一刻,我却看到绝望的伸手可触。Tom飘落的那一刹,我头皮发麻,似乎要泪流满面,他的眼神专注于艾莱丝的背影。对他们而言,生命是一种多么可爱的活动!被完全纯化为灵性的体验,从来自于自己和周围的变化中,感受着时间之流逝及生之依恋;敏感和痴颠是他们充盈的一面;他们是伟大的不知道者。他们比常人更真实的拥有生命,一个靠强大的理性,一个通过爱的直觉。
   正如tom和艾莱斯在酒店共度的那个被fbi基斯纳窃听的神奇一晚,这种纯净被放大的感动足以令世人汗颜,正是这感动成了基斯纳改变态度帮助tom的强大力量,连冷若冰霜强悍如铁的fbi都无法抗拒的光芒,却掌握在被世人遗忘的所谓“低能儿”的手中,不能不说是一种巨大的嘲讽。
   影片的结局耐人寻味,在Tom的血泊旁,艾莱丝抚摸了这些红的安静的液体,她与斯科纳(外表冷酷,内心狂热)无言相拥,天正亮起来。我想,他俩一定是意识到了事实的真相决非他们能完全了解的,他们已永远不能知道真实了,这是绝望的。多么寂寞的真实啊!
   穿上跑鞋,再环视这座废墟的城市,城市的废墟,头也不回,径直扑向空中,留给艾莱丝最后的微笑,在自由落体之中。
  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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